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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握好党与法的关系——肇州县二井镇人民政府高秀军

发布日期:2026-03-05 14:28 来源: 肇州县司法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新境界,具有重要理论引领力;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具有强大实践指导力;赋予了中华法治文明新内涵,具有深刻历史穿透力;贡献了推动国际关系法治化的中国智慧,具有巨大世界影响力。
  习近平法治思想与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的关系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是马克思主义的重要组成部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揭示了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和人类法治文明发展的一般规律,阐明了法的本质特征、价值功能、历史起源等根本问题,把对法律现象的认识真正建立在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基础之上。习近平法治思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新发展新飞跃,具有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国家学说、政党学说、法律观、法治观、民主观、权力观、权力观、法治文明论等国家和法治原理,从历史和现实相贯通、国际和国内相关联、理论和实际相结合上,深刻回答了新时代为什么实行全面依法治国、怎样实行全面依法治国等一系列重大问题,构成了富有开创性、实践性、真理性、前瞻性的科学思想体系,为发展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作出了重大原创性贡献。
  党与法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和法的关系是一个根本问题,处理得好,则法治兴、党兴、国家兴;处理得不好,则法治衰、党衰、国家衰。”在这个问题上,不能含糊其词、语焉不详,必须旗帜鲜明、立场坚定。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是我们的法治同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法治最大的区别。离开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就建不起来,全面依法治国就难以有效推进。要进一步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把坚持党的领导体现在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上,贯彻到全面依法治国全过程和各方面,确保全面依法治国始终朝着正确方向前进。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依靠法治保障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实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改善党的执政方式、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确保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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