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肇州县统计局孙志龙
发布日期:2024-11-28 19:16 来源: 肇州县统计局
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最新成果,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一、历史背景与发展历程
改革开放以来,党把发展民主与健全法治确定为国家坚定不移的基本方针,中国法治建设从“过渡时期法治”进入到“社会主义法治”。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进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然意味着社会主义法治建设。1997年,党的十五大提出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1999年,将“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宪法。2001年,中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开启了全球化条件下的深层次法治改革。法治的权威和作用受到全党和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和维护,各级政府依法行政水平和公民法治意识显著提升,法学研究和教育日益繁荣,实现了新中国法治建设从“社会主义法治”进入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2020年11月16日至17日,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首次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
二、主要内容与核心要义
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总结来讲,就是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重要讲话中精辟概括的“十一个坚持”。
全面依法治国是一个系统工程,要整体谋划,更加注重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是一个有机整体,关键在于党要坚持依法执政,各级政府要坚持依法行政。
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还要关注以下几点。
(一)法治国家是法治建设的目标。要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行依法治国,有利于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执政地位,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实施,有助于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设一个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二)法治政府是建设法治国家的主体。习近平总书记曾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法治政府建设是重点工程和主体工程,对法治国家、法治社会建设具有示范带头作用,要率先突破。建设法治政府,要建立行政机关内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积极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推动各级政府事权规范化、法律化。
(三)法治社会是构筑法治国家的基础。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引导全体人民做社会主义法治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全民守法是法治社会的基础工程。我们的普法工作要紧跟时代,在针对性和时效性上下功夫,要强化依法治理,培育全社会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环境。
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三者各有侧重,相辅相成,要善于运用制度和法律治理国家,提高党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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