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加强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 --中共肇州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曹伟
发布日期:2024-09-30 09:03 来源: 中共肇州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机构编制法治化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重要保障,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全面依法治国,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在实践中形成了内涵丰富、科学系统的习近平法治思想,为进一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肇州县委编办学思践悟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加深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认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以建设法治编办为目标,深入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
一、坚持深学笃行,深刻认识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习近平法治思想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指导思想,是党和人民处理新时代法治问题的根本立场、观点和方法,是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机构编制党员干部必须认真学习、深刻领悟、全面把握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精神内涵、核心要义,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机构编制法规制度等内容纳入到专题学习中,全面研读习近平同志《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等读本,扎实掌握《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三定”规定制定和实施办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违法行为处理和问责规则(试行)》《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办法》等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和纪律规定,牢固树立厉行法治、奉法强国的法治理念,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武装头脑、推动工作、指导实践。
二、发挥率先垂范作用,充分践行领导干部厉行法治的带头作用。机构编制部门是党的机关、政治机关,机构编制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尊崇法治、敬畏法律、厉行法治、依法办事,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一要严格法定程序,机构编制工作事项必须严格执行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等程序;二是在机构编制法治意识上作表率,将机构编制法规制度和纪律规定列入县委编委会议“第一议题”,逐章逐条学习领会,坚持严纪律、明规矩,做到熟知牢记、铭记于心,发挥关键作用,进而推进法治编办建设;三要自觉接受监督,时刻把自己置于监督之下,严把机构、编制、职数三大红线,找准机构编制管理“短板”,将监督检查贯穿于机构编制管理全过程,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在法治内履职,为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实现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提供重要保障。
三、树立法治意识,扎实推进机构编制法治实践的保障效果。机构编制部门既是党和国家组织架构的顶层设计者,也是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的开路先锋,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方面,发挥着十分重要的支持保障作用。一要以法治深化机构改革,坚持机构改革与法治建设一体谋划、一体推进;二要以法治规范机构编制管理,树立“编制就是法律”的理念,通过法治方式提升机构编制管理规范化水平;三要以法治严肃机构编制纪律,坚持惩防并举,严把编制使用审核关,及时纠正“条条干预”问题,减少违规违纪问题,进一步彰显机构编制权威性,强化刚性约束。
学思悟践习近平法治思想,积极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以建设法治编办为目标,在强化法治思维、提高法治能力、用好法治方法上狠下功夫,持续加强机构编制法治化建设,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规范化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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