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在法治轨道上建设现代化肇州
发布日期:2024-08-14 10:29 来源: 肇州县人民法院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全局和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肇州法院坚持把握核心要义,持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审判执行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不断转化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生动实践,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肇州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一要做到“从政治上看”,真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强调:“党的领导是强国建设、民族复兴的根本保障。人民法院是党领导下的国家审判机关,既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机关,更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机关。必须自觉用法治力量捍卫党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中的领导地位,以依法能动履职,巩固党长期执政的根基,这是我们的政治责任。”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党组的部署要求,坚持党对司法工作的绝对领导,要把学习贯彻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作为讲政治的首要任务,统一思想,举旗定向,以实际行动践行维护核心、绝对忠诚、听党指挥、勇于担当的政治要求。
二要做到“从理论上看”,以主题教育深化学习成果。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明“以学增智,就是要从党的科学理论中悟规律、明方向、学方法、增智慧,把看家本领、兴党本领、强国本领学到手。”要强化辩证思维、系统观念、法治思维,在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基础上,以主题教育为契机,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变成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强大思想武器,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将主题教育成果转化为结合肇州法院工作实际的生动实践。
三要做到“从业绩上看”,要满足群众更高司法需求。要把人民满意作为司法工作的评价标准,瞄准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问题导向,发挥司法作用。在司法工作中,要始终以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深耕诉源治理,积极探索多元化的解纷机制,鼓励和支持当事人通过调解、仲裁、诉讼等多元化方式解决纠纷,提高纠纷解决的效率和效果。同时,要瞄准群众反映强烈的社会治理难题,如环境保护、公共安全、社会治安等方面的问题,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为群众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和保障。把人民满意作为司法工作的评价标准,从群众的角度出发,关注群众的需求和利益,确保司法工作更加符合群众的期待和要求。
肇州法院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牢牢把握坚持党的绝对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等重大原则,以深化政法改革为强大动力,全力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职责使命,从实际出发,为县域内习近平法治思想传播与实践贡献应有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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