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务动态 > 通知公告

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公告

发布日期:2024-10-14 16:51 来源: 肇州县融媒体中心


  经省委、省政府批准,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4年10月13日至10月27日进驻大庆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现将《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要求》公开,欢迎社会参与监督。
  如发现督察组及其成员存在违反《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要求》的情形,可向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反映。电子邮箱:sthjtjjjcz@163.com ;信箱地址为: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汉水路76号,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邮编:150090。
  附件:黑龙江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要求


  黑龙江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2024年10月13日        

分享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 大庆市人民政府 大庆各县区人民政府
主办:肇州县人民政府|
承办:肇州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政府网站标识码:2306210021
黑公网安备 23062102000001号|
备案号:黑ICP备07002774号-1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 信息公开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