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增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透明度,肇州县在干部选任上实行“六个公开”。
一是选任规定公开。把《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和上级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硬性规定向考察单位公开: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干部,免去现任职务;提拔科级干部民主推荐率没有达到30%的,不能被确定为考察对象;民主测评优秀称职率没有达到80%的,不能被提拔任用;实行差额考察制度,根据民主推荐结果,凡是推荐票数相近,能够形成差额考察的都要进行差额考察。
二是缺职职位公开。科级领导职位出现空缺需要提拔干部(不含交流的)时,在县电视台发布公告公布缺职职位,采取组织推荐、领导和群众推荐的形式向县委推荐干部人选。以组织名义推荐的需经领导班子研究以文件形式上报;以领导干部和群众个人名义推荐的,必须负责地填写《推荐干部登记表》并署名。
三是配备条件公开。在公开缺职职位的同时,向社会公开需要配备领导干部的具体条件(包括年龄、学历、经历、级别、专业、专业技术职务等)。
四是推荐结果公开。民主推荐后,当场向参加推荐人员公布民主推荐结果,其中包括应参加会议人数、实际参加会议投票人数、推荐得票数及民主推荐率。
五测评结果公开。民主测评后,当场向参加推荐人员公布民主测评结果,其中包括应参加会议人数、实际参加会议投票人数、民主测评得票数及优秀称职率。
六是任用结果公开。县委常委会(全委会)、县人大常委会、县政府党组会和武装部党委会研究通过的干部(含推荐和提名人选),通过县电视台把干部的所任职务向社会进行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