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把开展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落到实处,肇州县委明确选人用人导向,严肃风纪、树立正气,具体做到“三提倡、三反对”。一是提倡研究工作,反对琢磨关系。对能够认真研究工作、想事业、干事业的干部,要提拔重用。坚决反对不用心工作,靠年头、研究关系、跑官要官的干部。二是提倡成全大事,反对败坏事业。在工作中能够以大局为重,补台不拆台,为县域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领导干部要提拔重用。对强调部门利益、个人利益,设卡梗阻,妨碍经济发展的,县委要严惩不怠,凡是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就坚决砸他的“饭碗”。三是提倡化解矛盾,反对拨弄是非。在考察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时,要听班子成员和基层干部反映的情况,对有杂音的要进行核实,情况属实的,就按有关规章制度处理;情况不属实,属于带有个人恩怨、搞造谣生非的,要严肃处理,在全县干部大会上通报,并及时进行调整。
今后用干部的原则,就是严格遵循《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用干事的,不用整事的;用成事的,不用败事的;用平事的,不用挑事的。具体就是:以工作落实的好坏看干部、用干部,以目标完成的好坏看干部、用干部,以制度执行的好坏看干部、用干部,以群众公论的好坏看干部、用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