州发〔2007〕5号
中共肇州县委 肇州县人民政府
关于命名表彰肇州县第六届
“十佳公仆”的决定
(2007年4月25日)
为了深入总结和大力宣传我县新时期优秀公务员的先进事迹,培育和选树具有一定感召力、影响力和辐射力的典型群体,进一步激发全县党员干部的工作干劲和创业热情,着力在全县上下形成爱岗敬业、勤奋务实、争先创优、甘于奉献的风气导向,由县委宣传部组织,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第六届“十佳公仆”评选活动。经过各党委认真推荐、群众积极参与和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的严格把关,县委、县政府决定授予:
张家庆 兴城镇党委书记
孙宜亮 朝阳沟镇党委书记
梁尔君 县卫生局局长
郑德彬 县交通局局长
陈尚仁 肇州镇党委书记
黄雪松 县委办公室副主任
邵 军 县教育局副局长
杨广志 县公安局副局长
宋立军 县农业技术推广中心主任
张秀山 县建设局副局长
10名同志“十佳公仆”荣誉称号。
同时,授予:
勾金田 永乐镇永乐村党总支书记
孙文彪 县公安局副局长
白文彬 县第二中学教务处主任
赵国学 榆树乡党委副书记
张晓光 县人民法院副院长
项有吉 托古乡宜林村党总支书记
董维福 丰乐镇城建办公室主任
王国力 县永胜中学校长
万华芳 双发乡双发村党支部书记
赵福春 新福乡农业技术服务中心副主任
10名同志“优秀公仆”荣誉称号。
当选的“十佳公仆”享受县级特等劳动模范待遇,“优秀公仆”享受县级劳动模范待遇。希望荣获“十佳公仆”和“优秀公仆”称号的同志,要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在建设和谐发展新肇州的实践中再立新功。
县委、县政府号召全县广大干部群众,认真学习“十佳公仆”和“优秀公仆”的先进事迹。学习他们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坚定政治立场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想信念;学习他们讲学习、讲政治、讲正气,全心全意为党和人民的事业无私奉献的优秀品质;学习他们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百折不挠的开拓进取精神;学习他们密切联系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朴素务实的工作作风;学习他们爱岗敬业、两袖清风、清正廉洁、大公无私的高尚品格。希望广大干部群众以“十佳公仆”和“优秀公仆”为榜样,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求真务实,开拓进取,为构建和谐发展新肇州做出应有的贡献。
中共肇州县委
肇州县人民政府
2007年4月25日
主题词:表彰 十佳公仆 决定
中共肇州县委办公室 2007年4月25日印发
共印10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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