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珍惜个人信用 履行合同义务

发布时间:08-01-03     编辑:张超    来源:    记者:

某大型国有银行东城支行的房贷部门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行的房贷客户好几千人,实在没时间和人力去一一计算通知。客户如果想知道自己明年的月供数额,可以在1月1日以后,凭身份证和还款的卡折去网点柜台打印还款计划书。这位女士说:“央行每次加息,报纸上都有报道。真正贷款的人肯定会注意,一般都会多存点钱。就算1月份存多了,下月也可接着用。”不过她也表示,会向上级反映记者的建议,争取以后能主动告诉客户月供变化的情况。
相比之下另外一些银行的服务更加到位。这几天,工行望京支行房贷部门的工作人员就开始忙着给客户打印明年的还款计划书了,他们会给每个留下了通讯地址的客户寄送过去。工作人员还特意提醒,如果客户以前留的联系方式有变化,一定记得要通知银行,否则很可能收不到新的还款计划书,影响了明年的正常还款。
光大银行总行个贷负责人也表示,他们一直要求各支行在每年年初用短信或邮寄信函的方式告诉客户还款额的变化。专业人士同时提醒贷款者,即使没有接到银行的任何通知,也应该在1月份还款日之前主动去银行查询,避免承担逾期还款的后果。
  还款额不足将被征信系统记录在案
如果贷款客户明年1月还款账户上金额不足,既要向银行缴纳罚息,同时也有可能被央行的个人征信系统记录在案。
目前,人民银行建立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已经全国统一联网,为6亿自然人建立了信用档案。逾期还款等违约行为都将被如实记入个人的信用档案,并反映在您的个人信用报告中。如果个人信用报告中记录的违约记录太多,在下一次办理信贷业务时,可能带来一定的不便。从珍惜个人信用的角度讲,每个人获得贷款后,都要按照自己的贷款合同条款,履行合同义务,并随时关注自己的信用记录。
银行应主动提醒客户月供变化
针对银行在对贷款者服务上的巨大差别,中央财经大学银行业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教授认为,中国的商业银行目前盈利增长普遍十分强劲,但绝不能为了节约成本而降低服务质量。那些服务不佳的银行长久来看会被客户抛弃。
郭田勇分析指出,银行并非没有能力向贷款客户通告月供变化的情况,只不过这可能涉及到内部系统的改造,不同部门的合作衔接,以及一定的人力物力投入。总体来说,提供这样的服务肯定会有成本。
郭田勇说:“目前中国的商业银行的盈利增长很快,但利润的获得不应是建立在降低服务质量的低成本基础上。虽然对大部分的买房者来说,房贷业务基本是‘一锤子买卖’,在对‘第二套房’的限制政策实施后,能成为银行回头客的贷款者就更少了。但银行也不能因此存在侥幸心理。消费者之间口碑的作用也很大。长远来看,那些能坚持以客户需要为中心,提供人性化服务的银行必将能赢得更大的市场。”(北京青年报2007年12月28日)

二〇〇八年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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