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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肇州县新福乡人民政府
  • 2025-04-11 09:50

肇州县新福乡人民政府

日期:2025-04-11 09:50 来源:肇州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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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一)党委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定。

  2、讨论决定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需由乡政权机关决定的问题,由乡政权机关依法做出决定。

  3、领导乡政权机关、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组织,支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4、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乡政权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以及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建设。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的干部。

  6、领导本乡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政府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人事、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集中精力做好乡区域经济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提高服务和检查监督工作。

  4、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村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5、加强农村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规范管理、依法行政。

  6、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指导、支持、帮助村委会工作。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设机构

  1、行政机构设置2个: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

  2、事业单位设置5个: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加挂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加挂网格化服务中心牌子;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综合执法大队。

  三、领导班子成员

    孙常旭:党委书记      负责新福乡全面工作。
    王  辉:党委副书记、 乡长    负责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政、人事、编制等工作。 
    高艳国:党委副书记       负责党的建设、乡村振兴、群团工会、社会工作、城建等工作,协助孙常旭分管组织、宣传、纪检、武装、政法等工作。
    郑勇何:党委委员、副乡长      负责政府常务工作、应急管理等工作。
    孙鲁松:副乡长        负责农业农村、环保、工业、商贸、金融、统计、交通、人居环境整治等工作。
    王谯羽:挂职副乡长    负责组织、宣传工作。
    姜  军:   副乡长              负责科技、教育、文体、卫健、民政、医保、农保、通信、发改、司法等工作。
    李文双:党委委员  纪委书记      负责纪检工作。
    刘  岩:党委委员      负责组织工作(市挂职)组织委员      
    徐海峰:党委委员      负责武装、退役军人事务、营商、市场监督、政法、扫黑除恶、 综治、网格等工作。
    张立冬:党委委员、政法委员      负责信访维稳、秸秆禁烧等工作。
    石晓慧:宣传委员          负责宣传、统战等工作。
    陈  峰:    二级主任科员   负责自然资源、土地工作。
    张心雨: 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     负责经管站、乡村振兴等工作,主抓服务大厅工作。   

    单位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新福乡新福村路东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

  联系人:王浩

  联系电话:0459-869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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