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州县新福乡人民政府
一、主要职责
(一)党委的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定。
2、讨论决定本乡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需由乡政权机关决定的问题,由乡政权机关依法做出决定。
3、领导乡政权机关、集体经济组织和群众组织,支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4、加强乡党委自身建设、乡政权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以及乡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党组织的建设。
5、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单位的干部。
6、领导本乡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计划生育工作。
(二)政府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
2、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人事、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3、集中精力做好乡区域经济的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提高服务和检查监督工作。
4、建立和完善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农村经济和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
5、加强农村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规范管理、依法行政。
6、加强基层政权建设,指导、支持、帮助村委会工作。
7、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1、行政机构各乡镇统一设置2个:综合办公室、党建办公室。
2、事业单位各乡镇统一设置5个: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加挂党群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牌子;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加挂网格化服务中心牌子;乡村振兴发展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综合执法大队。
三、领导班子
党委书记孙常旭同志:主持乡党委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乡长王辉同志:主持乡政府全面工作,主管财政、人事、编制等工作。
人大主席郑珊珊同志:负责乡人大全面工作。
二级主任科员陈峰同志:负责自然资源、土地等工作。
党委副书记高艳国同志:负责党的建设、乡村振兴、群团工会、社会工作、城建等工作,协助孙常旭分管组织、宣传、纪检、武装、政法等工作。
党委委员、副乡长郑勇何同志:负责政府常务、应急管理等工作。
市派挂职副乡长王谯羽同志:协助副书记负责组织、宣传工作,协助乡长抓财政工作,协助财政检查、迎检等工作。
副乡长姜军同志:负责农业农村、环保、交通、人居环境整治、民政、医保、农保、发改等工作。
副乡长孙鲁松同志:负责科技、教育、文体、卫健、通信、工业、商贸、金融、统计、司法等工作。
政法委员张立冬同志:负责信访维稳、秸秆禁烧等工作。
武装部长徐海峰同志:负责武装、退役军人事务、营商、市场监督、政法、扫黑除恶、综治网格等工作。
宣传委员石晓慧同志:负责宣传、统战、妇联等工作。
纪委书记李文双同志:负责纪检工作,负责群腐等工作。
组织委员刘岩同志:负责组织工作,负责八项规定学习教育等工作。
经济发展服务中心主任张心雨同志:负责经管站、乡村振兴等工作,主抓大厅工作。
办公地址:黑龙江省大庆市肇州县新福乡新福村
办公时间:8:30-11:30,13:30-17:00
联系人:王浩 联系电话:0459-8693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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