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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肇州县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巡游出租车运营补贴发放及《大庆市“十四五”期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使用方案》资金统筹使用方案公示

发布日期:2026-09-01 09:51 来源: 肇州县交通运输局

  本方案依据2023年肇州县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第74次)会议纪要、肇州县“十四五”时期《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城市交通发展统筹资金使用办法》、关于印发《大庆市“十四五”期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制定如下分配方案。
  一、资金分配原则
  本着资金使用采取因素法分配使用,遵循“科学规范、突出重点、绩效优先、公开透明”统筹使用,主要用于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巡游出租车运营、更新新能源车辆运营,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运营及优惠政策奖励补贴等的原则。
  二、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及运营补贴资金发放对象分配情况
  按照2020年底农村道路客运车辆保有量和县乡村数量核定各市县补贴基数,用于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及运营,参照2019新能源公交车补贴标准,肇州县公交车运输企业共有3户,肇州县祥运公交车有限公司,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新能源车辆7台,合计补贴资金50万元,肇州县奥特鑫道路客运有限公司,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新能源车辆12台,合计补贴资金72万元,肇州县客运公司,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新能源车辆2台,合计补贴资金12万元(补贴标准按每标台计算)。合计补贴农村客运公交化改造及运营补贴资金总金额134万元。
  三、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涨价补贴资金发放对象及分配情况
  按照文件要求符合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涨价补贴资金的城市公交企业2户,肇州祥运公交车有限公司,新能源公交车36台,肇州县客运公司,新能源公交车2台,参照 2019年新能源公交车运营补贴标准,用于新能源公交车运营,合计补贴资金204万元。
  四、巡游出租汽车燃油补助资金发放对象及分配情况
  按照文件要求符合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涨价补助资金的城市巡游出租汽车企业有3户,肇州县州运出租车有限公司,车辆92台,合计补助资金234,346.98元。肇州县利安出租车有限公司,车辆84台,合计补助资金222,785.21元。肇州县平安出租车有限公司,车辆80台,合计补助资金212,049.51元。总计巡游出租汽车燃油补助资金总金额669,181.70元,因我县2020年巡游出租汽车468台,“十四五”巡游出租汽车燃油补助资金总金额1,242,300.00元,现有巡游出租车257台,现巡游出租汽车保有量低于2020年期间211台,发放2025年度巡游出租汽车燃油补贴资金后结余573,118.30元。五、巡游出租汽车燃油补助资金发放结余资金统筹使用情况
  1、为加快出租汽车电动化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深化改革推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发展,我局计划将“十四五”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涨价补贴资金中出租车电动化补贴资金统筹用于建设新能源出租汽车充电场站。
  资金分配情况如下:
  用于建设充电场站及配套设施占资金总额75%,用于新能源出租车运营补贴占资金总额15%,用于奖励采购新能源出租车占资金总额10%,如新能源出租车运营补贴资金及奖励采购新能源出租车资金有结余部分用于补充建设充电场站及配套设施。
  2、按照《大庆市“十四五”期间农村客运补贴资金和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推动巡游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我局计划2024年度巡游出租汽车燃油补贴资金,结余573,118.30元用于建设95128电召平台、4G动态监控系统主要功能是向出租汽车驾驶员提供电召服务调度、应急报警、安全登记、信息咨询等服务,向乘客提供电话约车经营性服务。为加快推广应用95128约车服务电话号码,交通运输部正式发布《关于加快推广应用95128出租汽车约车服务电话号码的通知》。截止2023年全国已有140多个城市开通95128电话约车服务。


  肇州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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