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肇州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6-08-26 14:12 来源: 中共肇州县民政局党组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5年9月1日至11月24日,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对肇州县民政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5年12月23日,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向民政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局党组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政治考验和政治责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刻认识巡察是上级党组织对民政工作、党组履职尽责情况的全面“政治体检”和精准把脉。深刻领会巡察工作政治性、严肃性、权威性,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巡察工作部署和反馈要求上来。局党组全局上下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坚决杜绝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纸面整改,以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整改、务求长效的鲜明态度,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不折不扣抓实抓细巡察整改各项工作,切实把巡察整改成效转化为推动民政事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动力。
二是强化统筹部署,全面推进整改落实落地。局党组书记孙志龙坚决扛牢第一责任人责任,第一时间召开党组领导班子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逐字逐句研读巡察反馈意见,全面复盘工作短板、深刻剖析问题根源,主动把职责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个人摆进去,清醒认识到反馈问题既是工作短板,更是作风弱项、责任盲区。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相统一,深刻把握民政工作兜底保障、民生服务的政治属性,深刻认识到巡察整改是规范民政权力运行、筑牢民生保障底线、改进干部作风、提升治理效能的重要契机,切实以整改补短板、强弱项、堵漏洞、建机制,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在民政领域落地落细。
三是健全组织体系,细化方案任务从严落实。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科室及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党组书记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牵头抓总、亲自部署、亲自督办、亲自验收。班子成员对照分管领域问题主动认领、靠前整改、全程跟进,各科室负责人作为直接责任人,具体落实整改举措,形成党组全面抓、书记带头抓、班子分工抓、科室具体抓、全员协同抓的上下联动、齐抓共管整改工作格局,杜绝整改责任空转、压力层层递减的问题。对照巡察反馈意见,全面梳理汇总问题,逐条逐项深挖根源、细化举措、明确时限、压实责任,系统制定了《落实市委第十二巡察组关于社会救助不到位问题专项巡察的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精准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将所有反馈问题分解细化到具体班子成员、具体科室、具体责任人,明确整改标准、整改时限、整改措施,做到问题不遗漏、责任不悬空、任务不落空,确保每项整改任务可量化、可督查、可验收、可溯源。
截至2026年6月26日,巡察反馈的2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9个;制定的整改措施总数、已完成的整改措施数。
二、集中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反馈问题:1.救助政策宣传力度不够。走访223户困难群众发现,《暖心牵挂双清单》发放不及时,“庆数通”平台100项社会救助政策宣传不到位。救助政策宣传主要依靠基层工作人员入户,宣传的深度和覆盖面仍有不足,群众对应享受的政策了解不全面,想办低保时需临时打听政策。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线下阵地常态化宣传,在各乡镇便民服务大厅统一悬挂民政救助事项办事流程图36幅、摆放政策宣传手册和《暖心牵挂双清单》84个,方便办事群众随时查阅、对照办理,让民政惠民政策公开透明、就近可查,切实补齐基层线下政策宣传短板,保障了群众依规便捷办理救助业务、享受救助权益。
二是基层网格全覆盖宣传,充分用好基层网格宣传力量,通过微信群转发、村委会公开栏张贴等方式推送惠民政策宣传单2000份,依托基层阵地打通政策宣传“最后一公里”,有效扩大民政惠民政策传播覆盖面,让政策直达基层、直达群众,切实提升了群众对民政救助政策的知晓率和熟悉度。
三是线上平台常态化推送,依托县民政局官方微信公众号,建立政策解读常态化推送机制,定期梳理更新民政救助最新政策3项,有效解决基层群众政策获取渠道少、了解不全面的突出问题,持续丰富宣传形式、细化宣传举措。我局持续补齐基层政策宣传短板,全力推动民政惠民政策落地见效,不断提升了广大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
反馈问题:2.落实低保、特困政策有差距。走访发现,部分家庭因信息核实不准确导致未享受救助政策,肇州县3户应纳未纳低保或特困。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基层民政经办人员开展救助业务专题培训2次,聚焦低保、特困、临时救助政策标准、核查方法、审批流程及政策解读等重点内容开展集中学习,进一步规范基层业务操作流程,统一政策执行口径,有效提升镇村两级经办人员业务实操、政策解读和风险防控能力,从源头杜绝了错保、漏保、政策执行偏差等问题。
二是严格落实“线上数据比对、线下入户核查”工作模式,对3户重点困难群众开展全覆盖核查。通过大数据平台比对户籍、房产、车辆、社保、收入财产等信息3778条,结合实地入户走访,精准核算家庭收支及财产状况,严格对照救助认定标准,精准研判救助资格,对符合条件人员按程序及时纳入救助范围城乡低保581户、特困102户,实现了精准识别、精准救助。
三是明确乡镇重点排查范围,压实网格员、村干部属地排查责任。重点排查辖区内因重病、意外事故、家庭变故等突发困难致贫家庭,及时上报困境信息、启动救助程序,快速落实帮扶救助措施,有效畅通困难群众主动发现和救助处置渠道,全面落实了“有困必帮、应保必保、应救尽救”工作要求。
反馈问题:3.落实贫困失能老人护理补贴政策不到位。2020年起,全市开始执行贫困失能老人护理补贴政策,肇州县至今尚未制定贫困失能老人护理补贴工作方案,也未向困难失能人群发放补贴。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联合卫健、财政部门2026年5月25日,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贫困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明确补贴范围、发放对象、补贴标准、办理流程及资金保障等事项,该制度自2026年6月起正式施行。
二是开展政策落实培训会1次,指导乡镇开展贫困失能老年人全覆盖摸底排查,摸清人员底数初步排查271人、建立动态台账,做到不漏一户、不落一人,确保了惠民政策精准落地。
三是根据各乡镇上报的人员底数,按照《关于建立贫困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制度的通知》要求,开展评估、审核、资金申请和发放工作,并常态化动态做好贫困失能老年人资格复核,确保了这一惠民政策长效规范运行。
反馈问题:4.落实特殊群体加发政策不及时。从2020年政策出台至今,通过大数据对比筛查,肇州8132人未落实15%加发低保金政策。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依托社会救助体系筛选提取符合低保金加发条件人员信息8583人,推送各乡镇逐一复核认定,精准完成资金测算。同时,动态核查困难群体信息,常态化做好低保金加发资格复核,按时足额拨付发放加发资金。
二是组织基层民政经办人员开展业务培训1次,现场讲解、实操演示低保金加发申报、审核、审批全流程,规范业务操作,从严把关加发对象信息,确保了人员认定真实准确,巩固整改成效。
三是严格落实低保家庭中60周岁以上老年人、18周岁以下未成年人低保金加发83.1159万元,全程规范审核公示流程,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保障政策公平公正落地执行,持续规范了救助资金发放管理。
反馈问题:5.违规执行“单人户”政策。存在将“整户施保”家庭拆分成“单人户”或跨过低保边缘家庭违规认定“单人户”现象。2020年以来,发现不符合政策规定“单人户”肇州县4人(户),累计发放低保金0.85万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镇村民政经办人员开展社会救助专题业务培训1次,重点讲解按户施保相关政策要求、认定标准与审批规范,提升工作人员政策解读、精准执行能力,压实了按户施保工作要求。
二是督促各乡镇对辖区低保等救助保障对象开展全面梳理排查与自查自纠,逐一核对保障家庭认定信息,对排查发现的不规范问题立行立改3个、逐项整改到位。不断提升了低保对象认定精准度,严防同类问题反弹。
三是加大基层救助工作督导检查频次,常态化开展民政业务培训与督导抽查,从严审核救助申请审批环节,持续压实乡镇审核主体责任,督促乡镇规范认定流程,精准落实按户施保 3户,严防违规认定问题发生。
反馈问题:6.低保渐退政策执行不精准。抽查发现,肇州县3户低保户未执行渐退期政策直接退出低保。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落实政策执行要求。全面指导各乡镇在开展低保保障对象家庭经济状况动态核查、家庭成员信息调整等日常工作过程中,严格规范执行低保渐退期相关政策,杜绝擅自终止低保待遇、违规清退保障对象等问题,切实保障脱贫不稳定、收入渐增家庭的低保兜底权益,确保了政策执行标准统一、规范到位。
二是健全完善精准管理台账。针对辖区内所有符合低保渐退期政策的家庭逐一摸排梳理,建立健全管理台账,详细登记保障对象基本信息、家庭收入变化情况、渐退执行标准、待遇退出时限等关键内容,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台账细、可追溯,实现了对渐退期低保家庭的动态化、精细化闭环管理。
三是抓实政策宣传解读工作。通过入户走访、现场讲解、村级公示、微信群推送等多种方式,面向所有享受低保渐退期政策的家庭,逐一做好政策解释工作,清晰说明享受渐退期政策的理由、适用范围及相关政策依据,有效消除群众政策疑惑,全面提升群众对低保渐退期政策的知晓率、认可度,切实提升了群众民生保障获得感。
反馈问题:7.资金账目管理混乱。肇州县养老院财务账目均未按照《黑龙江省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对救助资金进行单独记账、分别核算,导致救助资金与其他资金混账混用,无法有效监管。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规范资金使用范围。全面落实资金规范化管理要求,组织各公办养老机构认真学习《黑龙江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 规范管理工作指引》(黑民函〔2024〕150号)文件精神,严格对照文件规定标准和要求执行特困供养资金使用工作,杜绝超范围、不规范使用资金等问题,确保了资金使用合规合法、专款专用。
二是规范设置会计科目。督促各公办养老机构完成财务科目优化调整,单独设立特困供养资金会计科目,严格按照基本生活费、照料护理费、一次性生活补助等类别细化分类明细科目,实现特困供养资金专项核算,与机构日常运转经费、工作人员工资等账目严格分割、分开管理,进一步规范了账务管理体系。
三是全面开展资金收支清查。组织辖区内所有公办养老机构开展特困供养资金收支专项全面清查工作,逐笔核对资金收支凭证,全面厘清资金拨付、使用、支出全过程流向,细致排查过往账目管理漏洞,健全资金收支台账,确保所有特困供养资金账目清晰详实、全程可查、可溯、可核,切实筑牢了资金安全管理防线。
反馈问题:8.临时救助资金使用管理不当。抽查发现,肇州县1人伪造佐证材料重复办理临时救助,涉及金额0.81万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开展信息核查甄别工作。针对排查发现的重复办理临时救助、违规申领救助资金问题,开展线索核查、资料核验和信息比对,全面核实相关申请材料,精准锁定违规领取问题的救助对象,精准统计违规领取资金具体金额,做到了问题底数清晰、数据真实准确、问题核查闭环。
二是从严推进违规资金清退追缴。坚持从严整改,对核实确认违规领取的临时救助资金,督促相关人员限期足额退回违规资金0.81万元。针对拒不配合、对抗清退工作的人员,严格按照工作流程梳理取证材料,依规移交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强制执行。
三是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自查自纠。以此次违规问题整改为契机,组织召开全县民政系统业务警示教育专题会议,通报典型违规案例,深入剖析问题产生根源,明确业务审批、资料审核、资金监管等环节工作要求。组织全体民政工作人员举一反三、自查自省,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审批流程,严明工作纪律,筑牢思想防线,从源头杜绝了违规申领救助资金等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反馈问题:9.资金跟踪管理不到位。2024年9月,肇州县智障人员养老院一次性向肇州县精神病院支付39名智障人员生活补助3.9万元,剩余2.06万元未使用、未收回。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完成结余资金全额退回工作。严格对照整改要求,第一时间督促县精神病医院开展资金清退整改工作,精准核对一次性生活补助结余资金2.06万元,督促该院将全部结余资金足额退回至县民政局指定账户,圆满完成资金退回整改任务,确保了资金闭环管理、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精准开展资金全面核算梳理。针对退回的结余补助资金,安排专人开展核算核查工作,逐笔梳理资金拨付、发放及结余明细,精准甄别符合补助发放条件的对象,严格按照政策标准落实资金发放工作,坚决做到合规资金应发尽发、不漏一人,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三是规范无发放结余资金上缴流程。对经全面核查、精准甄别后,确实无法发放的剩余资金,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管理相关规定,规范整理资金台账、核算凭证等全套资料,依规统一上缴至县财政指定账户,杜绝资金滞留、沉淀等问题,确保了专项资金管理规范、专款专用、账实相符。
反馈问题:10.采购行为不规范。肇州县康馨敬老院2023年进行的总价为13.69万元的13项零散工程中,参与询价的4家企业存在关联关系,中标企业发票开票人均为同一人。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抓实全员业务培训,筑牢岗位履职能力。聚焦公办养老机构管理、采购经办、财务核算等关键岗位,针对性组织开展采购业务规范、廉政风险防控、财经制度执行等专题培训,系统讲解物资采购流程、账务处理规范及风险隐患要点,全面提升工作人员规范操作、依规履职和风险防范能力,从人员能力层面夯实了采购管理工作基础。
二是细化采购流程规范,健全闭环管理体系。进一步梳理完善养老机构物资采购全流程制度,细化询价、比价、评审、验收、发票审核、款项支付等各环节操作标准,明确各岗位职责、工作流程和审核要点,补齐流程管控短板,实现采购操作有规范、环节审核有依据、全程管控有抓手,推动了采购工作标准化、规范化运行。
三是严格采购标准执行,严守合规底线要求。严格对照财政部门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及相关采购管理规定,从严把控项目采购准入关口,对各类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审批流程、资金使用全程严格审核把关,坚决杜绝违规采购、超标准采购等问题,确保了所有采购项目全程依法依规、公开透明、合规有序开展。
反馈问题:11.挪用救助资金时有发生。肇州县康馨敬老院2020—2024年挪用救助金169.74万元支付人员工资、敬老院维修和日常运营等费用。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规范。结合民政救助资金管理相关规定,完善救助资金使用管理。进一步明确救助资金用途、申报审批流程等核心内容,严格禁止将救助资金违规用于发放人员工资、敬老院设施维修、机构日常运营等非救助类支出,堵住资金使用漏洞,实现了资金使用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二是规范财务核算管理工作流程。督促各养老机构严格遵照国家会计准则及民政资金管理要求,优化财务核算模式,单独设立救助资金专用账户,实行了专项管理、专款专用、单独核算。
三是严格区分救助资金与机构运营资金、人员经费等各类资金界限,规范资金收支记账流程,逐笔登记资金收支明细,全面厘清资金流向,杜绝各类资金混用、混存、混用等问题,确保了账目清晰真实、全程可查可溯。
反馈问题:12.大量使用现金核销。2023年12月,肇州县兴城镇中心养老院超额使用现金15.47万元购买米面油、支付劳务费等。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厘清撤并期间现金使用规范,严格依规结算收尾。鉴于该公办养老机构已完成撤销,结合机构撤并严格规范机构撤销前存量资金结算方式、现金使用范围和支出限额,规范了机构撤并资金清算流程。
二是完善撤并账目核销审批,确保支出真实可溯。针对该养老机构撤销前发生的必要现金结算业务,全面梳理存续期间现金支出票据台账,核验发票、收据等合法有效原始凭证。对手续齐全、合规合理的支出完成核销归档,对存在瑕疵的账目及时整改完善,确保了机构遗留现金支出真实合规。
三是完成撤并财务全面核查,闭环落实整改成效。针对机构已撤销的实际情况,聚焦该机构存续期间会计账目、现金管理台账等做好财务资料整理归档、彻底规范了机构存续期间现金管理问题,圆满完成本次整改闭环落实。
反馈问题:13.购买高档物资。肇州县康馨敬老院2024年购买烟花3.5万元、高档水果0.67万元、高档酒水0.5万元,超出日常保障标准。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从严划定资金使用边界,规范政策落地执行。组织各公办养老机构深入学习《黑龙江省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规范管理工作指引》(黑民函〔2024〕150号)相关规定,严格对照文件要求明确特困供养资金使用范围、支出标准。所有经费支出全部在政策框架内依规执行,坚决杜绝了超范围、不合规使用供养资金行为,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使用合规。
二是细化物资采购管控要求,坚守基本保障定位。明确养老机构物资采购禁止性事项,围绕老年人日常膳食、营养健康等实际需求规范采购品类,优先选购平价、实用、适配老年群体饮食需要的生活物资,从采购源头严控不合理开支,切实把供养资金用在了保障特困老人基本生活上。
三是抓实政策学习警示教育,健全长效防控机制。面向全县所有公办养老机构组织开展政策专题学习培训,逐条解读供养机构规范化管理相关要求,结合物资采购问题深入剖析根源,督促各机构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举一反三,严防了同类违规问题重复发生。
反馈问题:14.资源收益及固定资产管理不规范。2020年10月,肇州县养老服务中心使用救助资金购买的体育、健身器材2万元未入固定资产账。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开展固定资产清查盘点。组织各公办养老机构开展固定资产专项清查工作,对院内各类设施设备进行清点核实登记,健全完善固定资产清查台账,做到资产底数清、情况明、信息全,全面摸清了现有固定资产存量情况。
二是补齐固定资产入账管理短板。针对本次清查中发现的未入固定资产账问题,及时补录更新固定资产账,补齐前期资产管理漏洞,确保所有固定资产全部纳入账务管理,切实做到了账账相符、账实相符、资产全覆盖。
三是健全资产管理责任体系。督促各养老机构明确资产管理,进一步压实资产管理主体责任,有效杜绝资产闲置、流失、损毁等问题,彻底解决了资产管理责任脱节、管护缺位等问题,全面提升了固定资产规范化管理水平。
反馈问题:15.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县民政局在社会救助方面存在工作指导监督不到位问题。2020年以来,深入基层检查指导次数少,培训不到位,导致民政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参差不齐,县民政局明知问题普遍存在,没有拿出有力措施,导致社会救助主体责任下放工作落实不力。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健全常态化监督检查机制,强化全过程监管。围绕社会救助各项业务采取实地入户走访、业务数据交叉比对等多种方式开展不定期督查,对救助申请、审核审批、资金发放全流程开展跟踪监管,对督查中发现的不规范问题当场反馈、限期整改、闭环销号,及时纠偏纠错,不断规范了社会救助工作流程。
二是下沉一线开展精准业务帮扶,夯实基层工作能力。针对业务薄弱乡镇,安排局内业务骨干下沉开展驻点面对面指导,围绕救助政策要点、审批流程规范、资料审核要点、风险隐患防范等内容开展实操教学,有效提升基层工作人员政策理解能力、业务经办水平与责任担当意识,引导基层工作人员严格依法依规开展社会救助各项工作。
三是拓宽社会监督公开渠道,提升救助工作公信力。主动畅通群众信访举报途径,对外公开社会救助举报电话,全面接受群众来电来信监督。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公开、办理流程、救助对象、补助标准等内容,主动接受全社会监督,保障群众知情权、监督权,切实提升了社会救助工作透明度与群众认可度。
反馈问题:16.告知承诺制度执行不到位。肇州县未履行一次性告知责任,导致1户临时救助多头跑、反复跑。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扎实开展基层民政业务专题培训,规范落实一次性告知制度。组织各乡镇基层民政经办人员开展集中业务培训,围绕社会救助各项政策条款、申请审核流程、业务受理规范等内容系统讲解。明确一次性告知事项、告知方式及工作要求,引导经办人员在群众申请救助时全面、清晰告知所需材料、办理流程、办理时限等内容,压实了一次性告知工作责任。
二是下沉薄弱乡镇开展一线实操指导,补齐受理环节工作短板。抽调县民政局业务骨干下沉业务薄弱乡镇开展面对面驻点指导,聚焦救助申请受理关键环节,通过现场模拟受理、查阅业务台账、抽查办事记录等方式,针对性查摆一次性告知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手把手规范受理流程,切实打通了基层业务经办堵点。
三是健全督导问责整改机制,倒逼工作落地见效。将一次性告知制度落实情况纳入日常业务督查重点内容,对督查、抽查中发现未履行一次性告知义务、告知内容不完整、责任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及经办岗位,依规下达书面整改通知书,明确整改事项、整改标准和整改时限,严格规范落实了一次性告知制度。
反馈问题:17.核算收入随意性大。肇州县部分工作人员在核算低保收入时采取“倒推”方式,先确定低保救助金额再反推收入和支出,导致低保档案信息失真。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业务培训,规范收入核算工作原则。组织全县基层民政经办人员开展低保家庭收入核算业务培训,重点宣讲低保家庭经济状况核查、收入与支出核算相关政策标准,明确“实事求是、应算则算”的核心工作原则,切实提升基层工作人员政策掌握度和规范化核算能力,从源头杜绝了主观随意核算问题。
二是统一标准经办流程,杜绝违规核算操作行为。严格规范低保审核审批步骤,要求所有低保对象必须先精准核查、如实核算家庭收支情况,再依据核算结果核定低保待遇标准。严禁人为压低家庭支出、虚抬家庭收入等违规操作,彻底扭转了不规范核算方式,保障了低保待遇核定科学精准、公平公正。
三是强化日常监督核查,闭环整改违规倒推问题。将低保收入核算流程规范性纳入常态化监督检查重点,重点排查整治“先定低保金、反推家庭收入”的违规操作问题。对检查发现的倒推核算问题第一时间督促立行立改精准核算,实现核算过程全程留痕、有据可查,彻底杜绝了此类违规问题反弹。
反馈问题:18.随意增加民主评议。2020年省民政厅要求仅对有争议的家庭开展民主评议,走访肇州县1份档案增加了民主评议环节。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抓实全员业务培训,明晰评议工作原则。组织各乡镇基层民政经办人员开展社会救助审核审批业务培训,重点围绕民主评议适用情形、工作规范及政策要求开展细致解读,明确“该评才评”的核心工作原则,精准把握工作尺度,切实提升了基层经办人员规范化履职能力。
二是强化日常督导检查,精简规范审批流程。依托常态化业务督查机制,对各乡镇救助申请审核审批流程开展全覆盖检查,严格规范民主评议工作流程,明令禁止各乡镇擅自增设、叠加民主评议环节。进一步压缩办事流程、规范经办行为,杜绝了流程冗余、重复履职问题。
三是严格落实一事一议,规范特殊事项流程。明确救助事项民主评议适用范围,针对确需开展民主评议的特殊救助事项,严格执行“一事一议”工作制度,做到有据可依、程序合规、全程留痕,杜绝随意评议、违规评议等问题,确保了救助审批工作合法合规、公平公正。
反馈问题:19.公示环节流于形式。抽查发现,肇州县5份档案存在公示时间少于7天或未填写公示时间问题。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业务培训,规范公示工作标准。组织全县基层民政经办人员开展救助公示规范化业务培训,重点围绕救助公示法定标准、公示时限、公示渠道、内容规范以及个人隐私保护等重点内容进行系统讲解,有效提升基层工作人员规范操作能力和合规履职意识,从源头杜绝公示不规范、时限不到位、隐私泄露等问题。
二是强化日常监督检查,统一规范公示阵地。常态化开展社会救助公示情况监督检查,统一规范全县救助事项公示位置,明确要求各乡镇、村级严格在乡镇便民服务大厅、村级公开栏等固定、醒目位置开展公示工作。确保公示内容公开透明、清晰直观、便于群众查阅监督,全面提升了救助公示工作规范性、标准化水平。
三是建立问题台账管理,从严落实整改闭环。针对日常检查中发现的公示不及时、公示位置不规范、公示内容不全等问题,督促相关乡镇立行立改、限期整改,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所有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清零见底,切实筑牢了社会救助公示工作纪律底线。
反馈问题:20.近亲属备案制度落实不严。2021年《黑龙江省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要求建立近亲属备案制度,走访发现,肇州县3户未落实备案制度。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业务培训,压实备案工作准则。组织全县基层民政经办人员开展近亲属备案制度业务培训,详细解读民政工作人员近亲属救助备案政策规定,重点明确备案适用范围、申报流程、报备时限及填报要求,深入宣讲“应备尽备、如实申报”工作原则,切实增强主动报备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从源头杜绝了漏报、瞒报问题。
二是全面开展自查梳理,规范备案台账管理。指导各乡镇对照近亲属备案管理制度,组织民政经办人员开展全覆盖自查自纠,严格按照近亲属备案工作制度。对排查出的问题人员完善备案手续,做到底数清晰、台账齐全、备案规范,全面落实了备案制度各项工作要求。
三是严肃执纪问责机制,筑牢履职纪律底线。针对排查发现的拒不申报、隐瞒不报的经办人员,依规开展谈心谈话、批评教育及内部通报批评。对利用职务便利为近亲属违规申办救助、优亲厚友、违规履职的人员,坚持从严追责问责,依规依纪严肃处置,规范经办履职行为,杜绝了同类问题的发生。
反馈问题:21.档案填写随意。抽查肇州县261份低保档案,70%存在不填写收入、支出、救助金额等情况。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精准化实操培训,提升基层经办核算能力。组织业务骨干开展低保核算与档案填写培训,通过典型案例剖析、现场实操演练、面对面答疑辅导等方式,全方位补齐基层工作人员业务短板。确保全体经办人员熟练掌握核算方法、填报标准和政策要求,切实提升了精准核算、规范填报的实操能力。
二是统一档案填报标准,规范全程经办管理流程。进一步细化完善低保档案规范化管理标准,统一规范低保档案资料格式、填报内容和归档要求,明确家庭收支数据填报格式等具体细则,倒逼基层工作人员严格按标准填报。全面杜绝了数据错填、漏填、逻辑不符等问题。
三是强化常态化督查问责,巩固规范管理成效。将低保档案管理、收支及救助金额填报质量纳入日常常态化监督检查重点,定期开展抽查,重点核查数据核算准确性、档案填写规范性、资料完整性。对检查发现的问题明确整改标准和完成时限,持续压实工作责任,实行销号管理,常态化规范了低保档案管理工作。
反馈问题:22.佐证材料不全。肇州县182份档案缺少残疾证复印件、医疗支出相关票据等佐证材料。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业务培训,夯实档案填报工作基础。组织全县基层民政经办人员开展档案规范化填报管理培训,系统讲解社会救助档案填报规范、归档要求及日常管理要点,详细演示问题整改方式和修正标准,全面提升了基层工作人员档案规范化填报、精细化管理能力,从源头上减少了档案填报不规范、资料不完善等问题。
二是组织全面自查自纠,补齐档案资料短板。指导各乡镇聚焦救助档案管理重点环节,全面开展档案填报自查自纠工作,逐份核查现有救助档案资料完整性、填报规范性、佐证材料完备性。全面整改了档案存在的短板弱项,实现了辖区内救助档案问题清零、规范达标。
三是强化随机抽查督导,巩固规范整改成效。县民政局不定期下沉到各乡镇开展救助档案实地抽查核验,重点核查档案填写信息真实性、规范性以及与佐证材料的一致性。对抽查发现的不合格档案,现场指出问题、面对面开展业务指导,及时督促整改完善,确保了档案填报内容真实准确、资料佐证完整对应,持续提升了全县社会救助档案规范化管理水平。
反馈问题:23.疑点数据处置不认真。从今年2月起,市民政局开始按月下发省民政厅转交的疑点数据,县民政局仅将数据发到乡镇核查并收集汇总上报,未对疑点数据核实情况认真核查。抽查发现,普遍采取电话核查,将出现疑点数据的原因解释为“存款为亲属的、车辆是别人的”等。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压实专人岗位职责,规范数据流转机制。明确了民政疑点数据专项分管人员,专职负责疑点数据接收、分类梳理、分流下发等工作,严格按照疑点数据问题类型精准分发至对应乡镇,全程跟踪数据流转进度。确保了疑点数据接收及时、分流精准、流转高效顺畅。
二是全面梳理排查问题,落实限期整改闭环。对辖区所有民政疑点数据处置情况开展了全覆盖复盘梳理,逐项核查是否存在超期未处置、核查流于形式、核查结果不实、问题反馈不及时等突出问题,确保了所有存量、增量疑点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清零见底。
三是优化核查工作模式,确保核查真实可溯。全面推行“大数据比对+实地入户核查+邻里走访核实”三位一体核查方式,坚决杜绝单纯电话问询、书面填报等简化核查模式。通过实地核验家庭情况、比对系统数据、走访周边邻里等方式精准核实问题。确保了每一条疑点数据核查真实准确、流程规范、全程可溯。
反馈问题:24.代持(卡)折未备案问题时有发生。对代持(卡)折监督备案管理有漏洞,经走访发现肇州县5户代持(卡)折未按要求签订协议。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业务培训,明确规范代持备案政策口径。组织全县基层民政工作人员开展银行卡(存折)代持管理培训,严格明确代持仅限救助对象因病、残疾、未成年人、高龄行动不便等特殊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持卡的情形。让基层人员全面掌握了合规代持条件、备案流程及禁止性规定,从源头规范了代持行为。
二是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逐项整改规范代持行为。指导各乡镇围绕辖区内救助对象银行卡、存折代持情况开展全覆盖自查摸排,逐一登记代持人员、代持对象、代持原因及备案情况。对符合代持条件但未及时备案的,全部补齐备案手续、完善留存资料,做到了问题底数清晰、整改精准到位、遗留问题清零。
三是健全长效监管机制,常态化规范代持管理秩序。以本次自查整改为契机,将救助资金银行卡(存折)代持备案、规范管理情况纳入日常督查重点。严格落实了“非特殊情况不代持、符合条件必备案”的工作要求,坚决杜绝私自代持、违规代持等问题,切实保障了救助资金安全规范管理、合法合规发放。
反馈问题:25.工作落实不力。肇州县对新增低收入人口未能达到50%入户核查要求,动态管理没有认真核实收入变化,导致符合低保标准的托古乡邹某某被清退。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细化核查任务清单,分类有序开展入户核查。科学制定了入户核查工作计划,坚持“先易后难、分类推进”的工作原则。对居住集中、交通便利的新增救助对象优先开展实地入户核查,对位置偏远、居住分散的村组对象,统筹抽调骨干力量组建核查小组,分片分组开展入户核查,保质保量完成了规定核查比例任务,确保了核查工作全覆盖、无遗漏。
二是优化异地特殊核查方式,保障核查结果真实有效。针对农村劳动力白天外出务工、异地务工、住院治疗等无法现场入户核实的特殊对象,灵活优化核查方式,严格采取视频连线核验、电话核实、邻里走访、村干部佐证等多种合规方式开展辅助核查,确保了特殊群体核查程序合规、资料完整、结果真实可靠。
三是抓实现场问题整改,及时纠偏政策执行偏差。在入户核查全过程同步开展政策执行情况排查,重点排查了脱保、漏保、识别不准、政策落实不到位等突出问题。对核查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实行现场交办、限期整改,明确整改标准、整改时限,切实及时纠正了工作短板,精准保障了困难群众应保尽保、不漏一人。
反馈问题:26.退出低保不及时。抽查发现,肇州县6人未及时退出低保,多发低保金1.6万元。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全面核对人员信息,完成多发资金追缴清退。组织专人对辖区低保、特困人员动态信息开展全面复核梳理,重点排查人员死亡未及时退出、超期享受待遇等问题。建立多发资金追缴台账,明确追缴对象、追缴金额,依法依规开展资金追缴工作,确保了多发救助资金全部足额追回、整改清零。
二是健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实现信息常态化比对。主动对接卫健、殡葬等相关部门,建立健全月度信息交换共享机制,固定每月开展死亡人员数据互通比对工作。有效打通了信息壁垒,从机制上解决了人员动态掌握不及时、信息更新滞后等问题。
三是严格落实死亡报告制度,筑牢资金发放安全防线。严格执行救助保障对象死亡、动态停发工作,明确乡镇、村级工作人员排查责任,常态化开展救助对象动态排查,做到死亡情况早发现、早上报、早停发。进一步规范了救助资金审核发放流程,坚决杜绝因信息滞后、监管缺位造成的资金错发、多发问题,切实规范了救助资金精准发放管理。
反馈问题:27.监管层面存在漏洞。县民政局对集中特困供养人员管理过度依赖于敬老院,监督指导仅停留在日常检查,对资金使用情况、特困人员生活情况掌握不到位。走访发现,肇州县敬老院仅有一名正式工作人员负责,在资金使用、内控管理、公车使用等方面存在风险隐患。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完善监管制度体系,实现监管工作规范化运行。结合公办养老机构运营管理实际,进一步细化明确资金使用标准、全流程监管等核心内容,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构建权责清晰、标准统一的监管体系,确保了养老机构资金监管各项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依规开展。
二是充实监管工作力量,强化日常内控监督效能。结合辖区内各公办养老机构运营规模、实际供养人员数量,科学统筹调配财务在岗人员充实养老机构管理力量。重点聚焦资金使用审批、公务车辆使用等关键风险点位,有效破解监管力量薄弱、内控管理松散、重点领域监管缺位等问题,全面提升了机构精细化管理水平。
三是健全常态监管机制,构建闭环整改管理体系。持续加大检查频次和力度,全方位排查养老机构资金使用、内控管理、公车使用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现场交办、限期整改,同步开展整改“回头看”跟踪复查工作,严防问题整改流于形式、反弹回潮,全面形成了发现、整改、复核、销号的闭环监管工作体系。
反馈问题:28.采购管理存在风险。县敬老院超额使用现金、询价不规范、使用白条入账、资产管理随意等现象比较普遍。肇州县康馨敬老院2020年10月采购4.35万元被褥,中标企业在询价开展过程中尚未注册,且经营者为敬老院员工。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抓实培训学习,严格规范供应商准入标准。组织各养老机构负责人及采购、财务经办人员开展采购业务培训,严格要求参与采购询价的供应商必须提供合法有效的注册登记证明等必备资质材料,进一步压实了准入审核责任。明确了工作红线,对未完成注册登记、资质不全的企业,一律不予纳入询价采购范围,从源头严把供应商准入关口。
二是规范询价采购流程,严查利益关联规避违规采购。督促各养老机构采购小组严格执行标准化采购询价流程,全程规范操作、从严审核把关。在采购前、询价中全程排查供应商与机构内部人员利益关联情况,一经发现存在利益关联立即终止其采购参与资格。严明了纪律要求,严禁本机构内部员工经营、参股的企业参与院内任何采购项目,彻底杜绝了近亲采购、关联交易等违规问题。
反馈问题:29.“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运行不畅通。面对困难群众多维需求挖掘不够,“一件事”综合窗口工作人员业务不熟练,相关部门参与主动性不足,导致“一门受理”后存在转办不畅通、反馈不闭环、服务不落地等问题,仍有群众多头跑、反复跑。
整改结果:已完成
整改情况:
一是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协同经办履职能力。组织全体基层民政经办人员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聚焦民政业务线上申报、线上审核、线下受理、线下核验等全流程内容开展精准教学,重点讲解跨部门业务对接规范、协同办理要点、系统操作流程,补齐了工作人员协同办理业务短板,全面提升了线上线下一体化经办和跨部门协作履职能力。
二是厘清部门岗位职责,压实首接负责工作机制。进一步细化明确各岗位、各相关部门民政业务经办职责。对需要多部门联动办理的业务事项,严格落实首接负责制,明确首个受理工作人员牵头对接、全程跟进、闭环办结的工作责任,坚决杜绝了办事拖沓、权责不清、推诿扯皮等现象,切实提升了跨部门协同办事效率。
三是统一业务办理标准,优化便民利民服务机制。全面梳理各类民政经办业务,统一明确业务受理条件、申报所需材料、标准化办理流程及法定办理时限,全面规范业务经办标准。优化线上办事渠道,精简办事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持续完善“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工作模式,切实提升了民政服务便捷度、群众满意度。
四、下步整改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化思想认识,筑牢民生保障思想根基。针对此次社会救助不到位专项巡查发现的各类问题,县民政局高度重视。全面深刻反思工作中存在的思想认识不到位、为民服务宗旨不牢固、履职尽责不主动、政策落实不细致等突出问题,彻底摒弃重流程、轻实效,重审批、轻核查的片面工作思维。全局上下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刻把握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的核心职责,切实增强做好社会救助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从思想根源上杜绝各类问题发生,为扎实推进问题整改、规范救助工作筑牢思想基础。
(二)健全完善整改机制,推动问题整改落地落细。聚焦专项巡察反馈的所有问题,立足民政工作实际,健全完善“排查梳理、分工落实、限时整改、督导核查、闭环销号”全链条整改工作机制。对巡查指出的救助核查不全面、动态监管不及时、业务经办不规范、政策落实不到位等各类问题,逐项逐条梳理细化,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标准、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和具体经办人,实行台账化、清单化、销号式管理。同时,常态化开展整改督导检查,定期调度整改进度、核查整改质量,及时整改过程中存在的薄弱环节,杜绝虚假整改、纸面整改、拖延整改,确保所有巡查反馈问题全部整改到位、清零见底,切实以健全的工作机制保障整改工作提质增效。
(三)坚持举一反三治本,深化巩固整改工作成果。坚持标本兼治、长效常治,以本次专项巡查整改为切入点,不局限于已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全面开展辖区社会救助工作全域自查自纠。对照巡查问题类型,重点排查救助对象动态管理、入户核查、档案管理、资金发放、政策宣讲、近亲属备案等领域同类问题、隐性问题、苗头性问题,全方位排查工作短板和制度漏洞,主动排查、主动整改、提前防范。同时,结合自查整改情况,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业务培训、日常监管、风险防控、长效督查等工作制度,持续指导各乡镇规范救助审批、核查、公示、动态退出全流程经办工作,不断补齐工作短板、堵塞管理漏洞,切实将阶段性整改成效转化为常态化、规范化的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全县社会救助精准化、规范化服务水平,坚决守住兜牢民生底线。
中共肇州县民政局党组
2026年8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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