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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制定肇州县殡葬基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5-13 15:40 来源: 肇州县发展和改革局、肇州县财政局

    县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推进殡葬“四项”基本服务收费定价的合理性,规范殡葬服务收费行为,建立完善殡葬服务体系价格制度等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黑龙江省定价目录》(黑发改规〔2023〕1号)等规定,经县政府同意,现将肇州县殡葬四项基本服务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收费项目及标准
  (一)遗体接运费
  遗体接运费:县城内基础运费150元/具。次,县城外每公里加价2元。
  (二)遗体存放费
  遗体存放费:普通厅七日内0元,高档厅138元/具。天。12小时以内(含12小时)按半天计算,超过12小时,但不超过24小时按一天计算。
  (三)遗体火化费
  遗体火化费:普通炉,260元/具。
  (四)骨灰寄存费
  骨灰寄存费:普通寄存室5元/盒。月,高档寄存室10元/盒。月。
  二、减免政策
  对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供养人员、重点优抚对象等困难和特殊群体的收费减免政策,按《关于城乡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免收殡葬四项基本服务费用的通知》(州民财发〔2021〕4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相关要求
  收费单位要认真执行收费政策,必须在醒目位置分类公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对殡葬延伸服务收费和公墓服务收费实行用户自愿选择,严禁强行服务,变相收费。自觉接受民政及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本《通知》自2025年5月12日起执行,有效期5年。执行期间,国家、省、市有新规定出台,按新规定执行。本《通知》由肇州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解释。


  肇州县发展和改革局、肇州县财政局
  2025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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